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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之之翻了个白眼,他要去那也是去gay吧,就怕董飞不敢进去。</p>
董飞这一打岔气氛和缓了下来,连茅高林都笑了,不是刚才的被气笑,而是真的忍俊不禁,还挺乖啊。</p>
于是最后大家还是决定周六晚上去吃自助餐,吃完之后就去附近的酒吧,就当是给苟之之看看眼界。被拉出来当挡箭牌的苟之之不想说话,并想掏出手机搜索最近的gay吧邀请大家加入。</p>
王学义和高浩杨在周六之前先后回了广林,知道石博文辞职的事情之后没有多说什么,一是这件事确实是石博文的错,二是辞职也是他自己提出来的。王学义只是惋惜了一下,便把心思投入到即将建立的四组上,想着到时候从四组教出来的人里挑两个好的放到一组。</p>
孙朗也邀请王学义和高浩杨一起聚会,王学义知道孙朗是茅高林的表弟之后自然不会拒绝,而高浩杨虽然和孙朗完全没有见过面,根本没有交情不去也没关系,但是广林的人都去了就他不去怪不好看的,于是便也答应了。</p>
“我好像一直没有见过一组的高哥?”孙朗回到座位上后好奇地问,“他之前都不在广林吗?”</p>
“浩扬接了个设计项目去外省出差,你来之前他就走了,所以你们没碰上,挺可惜的。”苟之之夸赞道,“你高哥,人狠话不多,做事利落,带他出去谈项目甲方看着他的冷脸都不敢多提要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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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他自己笑了,董飞笑的拍他肩膀,“之之,你这话说的,高哥听见得手起刀落利落抽你。”</p>
高浩杨在广林被戏称为广林一哥。</p>
原因是在夏天穿短袖的时候高浩杨手臂上露出的纹身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大半条手臂上密密麻麻得布满了青黑色的图案。他们本以为高浩杨是有什么悲痛的故事,结果高浩杨一脸无语地表示只是以前觉得酷偷偷跑去纹的。</p>
他父母从小离婚,虽然他被判给了父亲,但是他爸只是每个月给他打钱并不管他,等到他成年之后便是再也不联系他了。因此高浩杨在学生时期很是胡闹了一段时间,无法无天俨然一个小混混,差点就要辍学跟着他认的大哥混社会去了,纹身也是那时候纹上的。</p>
结果他大哥拿了他孝敬的钱跑了,高浩杨也终于从中二的少年期醒过来。后来他虽然又回到了学校安心读书,但是手臂上的纹身却一直没有去洗掉。他成绩不好,读的学校也鱼龙混杂,经常会有不良坏学生骚扰其他学生收取保护费之类的,得益于他的纹身,他们只以为他是同道中人,也不敢来招惹他。</p>
只是虽然广林不介意员工有纹身,但是总有些场合和人会对纹身持明确的厌恶态度,所以高浩杨在夏天的时候也很少穿短袖,都是穿衬衫或者轻薄的长袖,只在家里或者广林才会把袖子卷起来。</p>
“其实我也有点想纹纹身,”苟之之在手腕上比划了一下,“比如纹朵花啊什么的,或者纹个手表,还能省一笔钱呢。”</p>
董飞以为他在开玩笑,“苟小之,你是女孩子吗,还纹花,芍药还是牡丹啊?”</p>
苟之之耸耸肩,“只是听说很疼。”</p>
“确实会有点疼,”高浩杨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他们旁边,听见苟之之的话开口说,“而且纹身的时候一般不建议麻醉,因为麻药会降低皮肤弹性,纹出来的图案可能不是最佳状态。所以苟小之你还是慎重考虑一下吧。”</p>
“我思考了一下还是买纹身贴过过瘾好了。”苟之之笑着说。</p>
董飞说,“哎我也想玩,之之你买的时候带我一份。”</p>
周六的酒吧之行董飞自告奋勇担下了决定地点的责任,自信满满地表示他一定能让所有人大吃一惊。</p>
周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