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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田家庄出警时,他只有二十三岁,刚从警校毕业两年,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当时,虽然郭兰英一口承认了犯罪事实,但他认为还有疑点。</p>
第一,是郭兰英的犯罪动机。据郭兰英讲,是丈夫田志国总是对她使用暴力,案发前夜,还遭受田志国暴打,第二天一时气愤不过,才将老鼠药下入鱼汤之中,来报复田志国。</p>
对郭兰英做了体检,其身上的确有陈旧性伤痕和新增的瘀伤。又通过对田家庄村民的调查,证明田志国的确经常暴打郭兰英。</p>
但因此就会杀了自己的丈夫吗?</p>
如果真的恨田志国入骨,为什么不跟他离婚呢?假若真的是为了孩子,选择了凑合过,那么,那么多年都凑合过去了,这次为什么就不能凑合呢?</p>
从身上的瘀伤来看,毒打的程度并不太重。有些伤是拉扯时用力过度留下的,有些是磕碰伤。丈夫打的不重,却要选择杀他,其中有没有什么隐情呢?</p>
而且,当提到被田志国毒打的情节时,从郭兰英的神情上,悲哀的情绪要大于仇恨的宣泄。</p>
似乎,她对田志国的仇恨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而不只是被毒打这一点。</p>
但是不管怎么问她,她就是一口咬定,是自己恨丈夫毒打自己,而下手毒死了他。</p>
这第二个疑问,就是她的下毒手法了。</p>
如果说她只是仇恨自己的丈夫的话,完全可以在碗里下毒,没必要将毒药下到锅里去。一旦下到锅里,是很容易被误食的。</p>
她的解释是当时一时冲动将农药下到鱼汤里,当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p>
据郭兰英的口供讲,她把鱼汤盛好端给田志国时,没有防备儿子田红亮已经到了灶屋,自己拿起勺子就着锅就喝起来了。</p>
当她去阻止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