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一件也没买,可宛歌确实过足了瘾。在她“回忆”起来时的目的时,好像天气已经好暗了啊!

    “怎么办?”这个点,是不是该回家了呢?侧目,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一般,偷偷地瞄了沈少青一眼。还好,那个面无表情的人,继续在那里面无表情。

    “那改天我不来了,你自己过来给我买。”沈少青很无所谓地回答,然后带着她往楼下停车场走去。

    “为什么啊?”其实,宛歌更想说,凭什么啊!凭什么让她单独过来给他买啊!但,话到嘴边打了一个转,又咽了回去。

    “是在外面吃饭还是回去吃?”对于她的选择,沈少青从来不勉强,这大概也是宛歌喜欢跟他这个“闷”人呆在一起的原因。

    “想吃杨州炒饭、麻辣串。”『舔』了『舔』嘴唇,宛歌也不跟他客气了。因为姐姐迁就究究的口味,所以基本上所有的菜味道都很清淡。时间一长,真的好怀疑味重的东西哦。

    “先生,这是您要的物品。”刚刚走到车位,一边早就等待的购物中心服务生递上前两大包东西。

    “放后座就行了。”打开车门,沈少青吩咐道。

    “这是什么呀?”怎么会有人在这里等他?宛歌有些云雾之中。

    “打开看看呀。”说话间,沈少青已带着宛歌坐入车内,启动车子,朝着某条小巷的麻辣串小摊而疾驰而去。

    “给我买的呀?我不需要!”转过身把后面的大包打开一看,立即明白了……

    回头,瞪着沈少青,暗暗自叹又上了他的当了。

    “那……你找个时间自己去退。”沈少青并不调头,只是让宛歌自己找时间再来。

    要知道,从小区过来,自己开车不堵车也至少是半小时,如果加上出租车或者公车一堵……差不多两个小时的情况也是有的。再加上一来一回……宛歌自己都不敢算了。还有,每退一件都要重填退货单,找经理签字。

    将每一件办完退衣手续,估计……又得好几个小时。

    天啊,这个沈少青,不出声不出气地,怎么给她买了这么多东西呢?好阴险的人啊!

    好吧,什么时候抽时间,给他买衣服还这个人情吧!

    只是,要买多么贵的衣服,才能还得清呢?

    好吧,明天她就眼泪汪汪地去找工作,赚钱钱,然后还债债……

    “是辣还是微辣?”锅仔都架好了,不知道这丫头还在出什么神。沈少青敲了敲碗沿,把走神的宛歌给叫了回来。

    “辣。”宛歌嘟了嘟嘴,示意服务员将所有的辣汤都倒进去。

    其实沈少青算脾气好的,以前让明承志陪自己来这样平民化的地方,就算他来了也会皱着眉头颇有微词。可是沈少青……很熟门熟路,而且坐下来后一幅很享受的样子。

    不大一会儿,扬州炒饭来了,泛着红油的麻辣串也煮熟了。两个人按自己的口味自食其力地从锅里捞起,没有多的话语,只是埋头苦干。才吃了没多少,两个人都咝着嘴唇,满头大汗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大笑。

    “过瘾。”沈少青哪肯承认自己确实被辣到了,往舌头上扇了扇凉风,接着又吃几口。

    “帮我叫瓶凉茶啊,好辣。”还是宛歌实在,辣到就是辣到了,摇着沈少青的胳膊叫投降。

    沈少青这才有理由放下筷子,跑到一边的冷饮铺子抱来几瓶凉茶。

    宛歌如遇救星,不顾形象地抢过一瓶打开后咕咕几大口才稍稍感觉好一点。看了看沈少青看着自己目瞪口呆的样子,把自己手里的凉茶往他嘴里送:“你也喝呀。”

    “唔……”正看着宛歌那粉粉的小嘴吸着饮料瓶口那诱人的小模样,不料……

    顿时,沈少青被宛歌“喂”得直咳嗽。

    哎,怪谁?怪自己刚刚走神了。

    “坏妞!”赶快把嘴边的饮料瓶推开,将头扭到一边咳红了脸。

    “哈哈……沈少青,你再吃一块嘛……”第一次看到沈少青的窘样,宛歌笑得就要跳起来。夹了块煮得通红的卤藕,非往沈少青嘴里塞。

    “那你吃这个。”被她塞得没有办法,只能将辣得要死的卤藕咬在嘴里。取了串里脊肉褪下串串,也往宛歌的嘴里塞。

    “我不要吃这个,我要吃光饭。”摇着头往后退,可是哪里逃得出沈少青的眼睛。只见他一条手臂一环,就牢牢地把宛歌套在了怀里。正当宛歌几乎“绝望”,感觉到自己逃不掉时,沈少青又松开了手臂,让宛歌终于松了口气。

    “笨蛋。”松开宛歌,其实沈少青自己也松了口气。她真的,何止是个笨蛋这般简单?难道她觉得,他会强迫她吃下这块她不想吃的肉?她真是个……超级笨蛋!

    “你才是笨蛋!”宛歌无意识地回嘴,然后又笑嘻嘻地低头吃炒饭。嗯……就是这个简单的扬州炒饭,也比姐姐只放油盐的饭菜好吃多了。

    “沈少青,你又不是特别有钱,给我买这么多衣服做什么呀?”吃着吃着,话多的宛歌又跟沈少青聊了起来。

    “你喜欢有钱的?”沈少青歪了歪脖子,觉得宛歌这话问得特傻。哎,像她这么笨的人,如果他不对她负责任,该怎么办啦。

    “什么啊!”宛歌白了沈少青一眼,只得再一次低头吃饭。

    怎么有他这样的人呀,要么不说话,一说话就呛死人。

    “要不要还吃点什么?”辣东西都没怎么吃,饭倒是吃了一碗。沈少青看了看宛歌,不能确认她是否吃饱了。

    “不吃了,胃有点不舒服。”『揉』了『揉』胃的位置,宛歌皱了皱眉头。

    “你呀!”沈少青有点头疼,就这体质,还叫着要吃麻辣串。起身买单,然后把她拉回车上。

    “去哪儿呀?”也不是特别不舒服,只是胃里有点隐隐地难受。窝在开着暖气的车里,却似乎稍稍有点好转。

    沈少青没有回答,却忽然停下车子。跳下车,往一家热饮店走去。没多一会儿,拎着大杯的桂圆红枣茶跳上车来递给她:“胃不好,又吃辣又喝凉,真是没脑子。”

    “哼!”原来他什么都知道呀!可是,做这么让人温暖的事情,就不要板着脸教训人好不好!宛歌鼻子里直哼哼,心里、嘴里、胃里……却全是暖暖地。

    回来的一路上,并无再多的言语。暖暖的暖气,让宛歌好像是喝了一点酒一样,微微有些醉意,扣上眸子,先还轻哼着一点点歌,后来……就没有了声音。

    当车子停下时,宛歌舒舒服服窝在车里,半点没有察觉。

    沈少青看着熟睡中的宛歌那宛若天使般的脸庞,竟然有些不忍叫醒她。把音乐声调小了一些,借着楼下柔和的路灯光,就那样痴痴地看着她。

    怎么会有这样可心的丫头呢?

    天,那手感……

    若不是怕她发现,他绝对不止只是……

    如若不止,那又该如何……

    而且,她没有发现呢!

    悄悄将靠近她的一条手臂轻轻绕到她车座的后面固定,然后身体悄悄地贴近。就在鼻尖快要碰到鼻尖之时,却又矛盾地退了回来。

    只是,沈少青,你什么美女没见过,怎么在她身上这样失控?

    其实,男女之事,总要想那么清楚做什么?

    可,正当他俯下身去,宛歌背包里的手机却唱响起来,使得沈少青以最快速度恢复原位。

    “喂?”可宛歌并没有意识到半点危险,好半天才懒洋洋地闭着眼睛去取手机,连来电都懒得看就直接接通。

    “我在楼下。”在听到电话里姐姐的声音后,才『揉』了『揉』眼睛坐直起来。

    “我上去了,明天见。”收起手机下车,又好像刚刚想清楚地转身:“对了,明天周一,不吵你了,我会自己出去转转。”

    “有事打电话。”沈少青原本是想下车送她上楼,可是见她一扭头就跑入了电梯口,也就……

    这丫头,什么叫“吵”他,如果不“吵”他,让他一个人怎么办?

    没办法,只得开车返回。

    宛歌刚到家,就看到坐到客厅里抽搐着肩膀的宛恋。走近,天啊,她竟然红着眼眶,噙着泪水……

    “姐,怎么了?”往里看看,究究房间的灯关着,应该是……早早地睡着了。书房没有灯,姐姐的卧室也没有灯,所以……姐夫没有回来。

    可,姐夫既然不在家,那就不是他们吵嘴了,那姐姐怎么……

    “没事,让我哭一会儿。”不问还好,一问……姐姐的泪水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落。然后,弱弱的姐姐干脆趴到了宛歌的肩膀上,又担心吵醒儿子,那强压的声音,更是刺痛了宛歌的心。

    “姐,到底……”宛歌想问,可是怕问。说实话,长这么大没见过姐姐这样哭过,就是当年爸爸妈妈反对她跟沈尊文在一起,在家里闹成那样,也没见姐姐这样哭过……

    “歌儿,明天……明天……你就去找工作。别成天待在家里无务正业,再待……再待……”宛恋很想用最短的话让宛歌明白自己的心意,可是说着说着,又是哽咽,又是觉得说不下去。

    “我会的。”只是,姐姐怎么突然提这样的话呢?前几天,她不是一再跟自己说,一切慢慢来嘛!

    可,姐姐并没有给宛歌解开疑问,在得到宛歌的应允后,却是起身往卧室走去。澡也没洗,合衣躺下,泪水依旧是哗哗地往外流。

    那个明承志今天来做什么?

    如果他不来,那沈尊文也不会进去跟他谈话而造成“人机分离”,那她也不会看到那条不该看到的短信。

    可是沈尊文,他怎么有理由,有什么理由……

    她城府不深,对谁都不设防,对谁也不加掩饰。所以,在他从书房走出来的时候,她的手里,依然还握着他的那只手机。不仅如此,那条短信,她根本就没关。

    让人难过的是,沈尊文没有一句解释。只是默默收起手机,尔后拉门出去。不知道他今晚会不会回,反正,他是伤透宛恋的心了。

    最让她难过的是,如果,如果有一天,她真的跟沈尊文离婚了,究究怎么办?宛歌又怎么办?

    也许,自己是悲剧是自己造成的,而他们的悲剧,依然是自己造成的……

    时钟,在宛恋的耳边滴滴哒哒地细细咬着。

    枕头的一大部分,都被宛恋咸咸的泪水浸得透湿。

    但是怎么办呢?

    是不是,哭过,一切就可以结束呢?

    头好疼,眼睛好肿。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连沈尊文都不能让人相信,那还有谁能让人相信?如果说,连这样的感情都是假的,那还有什么样的感情是真的……

    大概在宛恋有些『迷』『迷』糊糊地时间,房间门轻轻地被推开。一身风雪的沈尊文脱下外套,看了看被子里还穿着『毛』衫的宛恋,直接脱了鞋子钻入被子,从她的身后伸手搂住她。

    可,宛恋还是被这样一双熟悉的手给惊醒。心里一个突跳,却是伸手将他的手推到身后。

    多少个寂寞的夜,她都是在等这样一双手臂啊!

    可是今天……

    “其实……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说,但有一条你是该相信的。我离不开你,离不开究究。”结婚这么多年,极少谈感情的沈尊文,这一刻总觉得自己该说点什么。可是,才刚张嘴,却不知道从哪里开始说起。

    他是那样清楚地记得,当年宛恋为了跟他在一起,做了多少让她难过、让她家人难过的事情。可是今天……

    现在的他,在一定的位置上坐着,有一定的权力,便有一定的魅力。他不找别人,却有不少人自然地来找他。习茉,就是其中一个。

    本来到了他这个年龄,真的对所谓的感情没有多少的吸引力了,可是……慢慢的,他却发现,习茉很像一个人。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年轻时候的宛恋。那样的敏感,那样的全情付出,那样的古灵精怪,那样的……不能让人拒绝。

    可笑么?

    他竟然,爱上了两个一样的人。而且,有时候,聪明如他,竟然分不清哪个是习茉,哪个是宛恋。所以,在很多的时候,对习茉的要求基本上来者不拒,对习茉的撒娇习以为常。

    当然,习茉最像宛恋的一个地方,就是不是一个随便的女孩子。所以他们耍暧昧,他们玩心跳,却始终没有越过那最后的一坎。这也是一直以来,沈尊文觉得,这件事没有什么的地方。

    只是沈尊文没有想到,敏感如宛恋,这件事不知道怎样才能让宛恋从心底里挖出去。

    好一会儿,见宛恋没有出声,再一次将手伸过去。

    可,宛恋忽然起身,抱了条被子就往外走去。

    “外面冷,我出去。”没办法,沈尊文从宛恋的手中抢过被子,只得往客厅走去。

    这是他们结婚以来第一次分床,没有激烈地争吵,没有言语上的过招,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分床。

    “恋恋,我刚才已经很明确地跟习茉讲了……”

    不等沈尊文把话说完,宛恋“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间门。泪水,再一次绝堤涌出……

    他竟然连名带姓地在她面前提那个人,他竟然好意思在她的面前提那个人!而且,就是刚才,就是刚才在她发现了他们的事情后,他竟然又去见那个人了!

    难道,他真的半点也感觉不到她的难过嘛!

    如果不是为了究究,如果时间再退回去个三五年,也许当时她就冲动地把“离婚”两个字喊出口了。

    可是现在的她,并不是三五年前的那个她,不能只为自己不为孩子……

    但,真的让她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现?

    她做不到,真的做不到……

    第二天,宛歌醒得特别早。以往早起的姐姐,今天却连卧室门都没有打开。客厅的沙发上,留着一条已叠好的被子……

    第一次在姐姐在家的时候走入厨房,蒸了几个鸡蛋,煮了一点面条,自己吃了一点,然后扣了一碗放在锅里,不忍心叫醒昨天哭得跟泪人一样的姐姐,悄然无声地拉门而去。

    是啊,她确实该找份工作了。

    可是,当她真正站在人头涌动的人才交流市场里,她的期望值降到了最低点。

    要么,需要实践工作经历两年以上;要么,需要专业对口;就是当个服务员,也要十八至二十五岁之间……

    她当年出国完全是因为逃避,当时是只要能走就好,所以在国外学的古典文学,在国内根本就用不上的专业。对于她这样一个一天班也没上过的人,又谈什么几年的工作经历呢?

    “虽然我没有工作经验,只有英语四级证书,但我什么都肯做的……”回头,一个身材较小的女人,正对着一个清瘦的男人软软地求着情。

    宛歌往一边的招聘牌上看了看,是一家规模很小的医『药』品销售公司。虽然这间小医『药』品销售公司摆在最里边不起眼的位置上,虽然他们只是招聘一个小文员,可上面的招聘启示却一点不含糊。

    “160以上,本科,28岁以下,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英语六级……”

    宛歌的目光不由再一次落在那边苦苦求情的女人身上。她看不出那个女人的年龄,但很明显,她应该没有160。通过她后来的只言片语还可以推断,她好像英文水平没达标,没有工作经验……

    一项都不符合,人家都这样卖力地苦苦相求。她就只差工作经验,怎么就不能像别人那样低一下架子呢?

    想到这里,宛歌走上前去。

    “这是我的履历。”递上自己准备好的资料,然后不多言语地站在一边安静地等候。

    可能是今天应聘的人很多,清瘦的男人根本就没有抬头,直接接过宛歌的履历看了起来。也许是宛歌的英语六级打动了他,也许是她的出国经历打动了他,在看了好几行后,才挑剔地抬起头来。

    “来,把这个翻译给我听。”从下面抽屉里取出一只印满英文的纸『药』盒子,然后往桌上一放。

    说实话,『药』盒子上的这些英文真的太专业、太生生僻了,就是一个国内英语通过六级的人,或者说在国外住了四年的人,也不一定能应付过来。

    但世界上的事情总是滑稽可笑的……

    宛恋是个『药』罐子,所以宛歌经常会给她寄一些国外的好『药』给她。而这种『药』,偏偏宛歌买过,而且详细地向卖家咨询过十分翔实的一些问题。所以,宛歌十分漂亮地将『药』盒子上的英文加以翻译,并且还作了详细地解释。

    “ok,你录用了。”清瘦的男人终于『露』出了满意地微笑,挤了挤鼻梁后放松地活动了一下肩膀。

    “老板,再给我一个机会吧!我家以前做过『药』品生意,虽然我档案上没有明显地工作经验,但对这一行也是略懂一二的。”一边的女人见宛歌被录取了,却还是不肯放弃任何一丝希望。

    “如果让你烧水扫地打杂,你愿意么?”清瘦的男人起身收拾东西,公司确实是缺一名清洁工人。而现在已到了吃饭的点,他又不想下午继续过来再找清洁工,所以也只是随便搭个口。

    “愿意!”女人有些迟疑,但在男人收拾好东西准备转身的那一刹那,女人还是肯定地挡到了他的面前。

    没错,女人……确实急迫地需要一份工作。

    “好。那你们俩下午按这个地址找到公司,然后过来填表备案直接上班。”男人从名片夹里取出两张分递给宛歌和那个女人,然后累累地往外走去。

    “步奇”。宛歌小声读着卡片上的公司名。果然是小公司,公司的名字也十分的小气。

    “你确定愿意做清洁工?”宛歌侧目,其实那个女人除了个子矮一点外,长相还算不错。再加上她身上的衣服……宛歌认得,还是些小有名气的名牌。这样的女人,如果不是遇上什么特别不好渡过的处境,怎么会愿意做清洁工呢?

    “很多时候,路不是我们能选的。这一次,也是路选了我。”女人苦笑,对着宛歌伸出手:“很高兴认识你,我叫宜敏。”

    “宛歌。”才只是听她讲了几句话,但宛歌听得出,这是一个很有故事的女人,亦是一个敏感而受过伤的女人。

    伸出手,跟她一握,算是新同事的见面礼了。

    低头,看了看卡片上的地址,离这里还小有一段距离。于是,在小摊上买了两个面包,一杯『奶』茶,就算是午饭,然后步行往那间公司走去。

    所谓的文员,其实是除了翻译一些英文说明书以外,打字、复印、传真、跑腿……似乎什么都与之有关。一整天下来,宛歌不由苦笑着往回走。也许这个职位不应该叫“文员”,更应该准确地叫“打杂”。可是想想那个身材娇小的宜敏,整个半天就一直弯着腰拖地擦桌子洗水杯呢……自己能够“打杂”,还算是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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