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她以为自己稳操胜券的时候,她听说了林风,他的作文时满分。

    本来,她是不服气的。可是,却从同学的那里看到了林风的作文。

    林风的作文是一个小小说,说的是一个小男孩是一个私生子,被家里所厌弃,从小经历过无数的苦难,立志要在众人之中脱颖而出的故事。

    当时知行歆看的是一个稀里哗啦。也是后来她才知道,这个小男孩不是别人,正是林风。

    别人的眼中林风是一个忧郁的男生,可是,只有她知道他的善良与细腻。

    后来,也因为这个作文,冤家成为了朋友。而图书馆则成为了两个人经常偶遇的地方,因为他们两个就是那么机缘巧合的坐到了对面。知行歆当然一直都以为这是一个巧合,因为之前她和林风根本是不相识的,而对于知行歆这样的默认,林风也没有刻意的解释什么。

    一个作文要知行歆对林风一下子佩服的五体投地,午休的时候,她总是看着对面坐着的男生追问为什么他的文章可以写的那么好,她说要是古代的话他一定可以考上状元,而林风只是深沉的笑着。

    他们聊天的时候,通常都是知行歆说话的时候多。知行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要是她觉得你烦的时候,一句话都不会跟你说,然而要是她觉得你还不错的时候,就会拉着你的手跟你说个不停。而林风很有幸的成为了后者。

    林风多数的在知行歆说话的时候,都是静静的听着。虽然他是低着头看着书,可是知行歆却仍是能够感觉到他是在听着的。

    而这次,就连知行歆也没有想到,林风竟然回答她了,在她问他为什么可以写出这么好的文章的时候,他回答说,这是生活的阅历。

    当时,知行歆怎么会懂得什么叫做生活阅历呢?

    她的生活圈子无非就是那么一点,除了学校和家里,大概出入最多的就是名流的宴会了。要是要她谢谢宴会上的吃食,大概她还比较有水平的。

    那天,两个人正说着的时候,韩涵来找知行歆吃饭,于是乎,林风也一起跟去了。忘记说了,那时候知行歆的同桌就是韩涵。所以也成为了众人之中唯一一个可以喝知行歆走的近的人。

    其实,知行歆的性格虽然有些娇滴滴的,但是还不至于很任性,很无礼。不过也许是她的家世太过显赫,学习太过出众,男生跟她站在一起都会觉得失态,女生跟她站在一起都会觉得自卑。

    所以,世人一直都认为她是很高傲的一个人。而她的朋友,也就只有韩涵一个人了。韩涵也是一个贵族社会的公主,天资也是非同一般,和知行歆也许是因为惺惺相惜,倒是从第一天见面就聊的不错。

    那此是知行歆和林风第一次一起吃饭,虽然当时还有韩涵在一起。不过,那种小女生的窃喜还是在她的心里种下了。

    其实她也说不好这是什么样的感觉,大概这就是那所谓恋爱的甜蜜吧?那是她也不知道爱是什么意思,只不过她就是觉得和林风在一起的时候会很开心,要是自己有一天没有看他,就会觉得很不习惯。

    后来她问了韩涵,韩涵说,这样就算是恋爱了。

    和林风恋爱也是一件很水到渠成的事情,他们在一起可以说是郎才女貌,众人当然都是无话可说。

    林风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人,而知行歆也是忠于自己习惯的人。

    两人这样在一起,就是三年。

    整整高中在一起的三年,可以说是两个人最高兴的日子。

    他们一起上课,一起自习,一起比赛,一起上体育课,一起补习班,一起参加业余的社团。

    忘了说,本来他们是不同班的,但是在高一下学期,学校成立了一个尖子班。知行歆和林风自然就成为了同班同学了。

    那时候,两个人被成为学校的金童玉女,不光是男帅女靓,还因为两个人的才气。

    所有比赛的项目,只要他们其中一个参加,那就是万无一失。什么奥数啊,作文啊,舞蹈啊,素描啊,跆拳道啊,都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但是两个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很低调的,特别是知行歆,她只对自己感兴趣的比赛下手。她的天资很好,有些项目只学习了一月半月的,就可以在比赛中站住脚了。

    比如说毛笔字,知行歆从前是一点都不会的,可以说连毛笔都没有拿过,可是,却意外的得知林风获了市里毛笔字的一等奖,这还了得?知行歆立刻报了一个毛笔字班,整整一个月,连做梦都是拿着毛笔的,经常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嘴角就多了两撇小胡子了。

    当然一个月之后,她也如愿以偿的拿到了毛笔字的奖项。

    虽然天资不错,可是知行歆对于很多东西都不求甚解,说白了就是没有长性,学什么都不够专,所以她在哪方面都没有什么杰出的成就。

    三年之后,这对金童玉女高中毕业了。

    高考之后的那些天,成为了一个分手的季节。很多情侣都为了以后的道路,不得不和自己高中的情侣分手。

    生活就是这样,没有哪一个朋友能够陪你一辈子的。他们只是能陪你走过人生的某一个阶段。

    而此时,知行歆和林风也面临这样的事情了。

    知行歆的家里虽然是有两个女儿,可是,因为暖暖从小身体不好,知行歆便成为了家里唯一的希望,也是财产不二的继承人。所以,他们是不论如何也不同意他们的女儿远走他乡的。按照他们的打算是要女儿随便在H市上一个大学,然后一边上学一边进公司实习,等到毕业的时候,就可以直接接手家里的公司。

    而林风的情形则是与知行歆完全不同,他是需要自己独自去外面拼搏的,因为他是一个私生子的身份,国内是没有什么发展空间的,所以他打算出国。

    一个国内,一个国外。

    那段时间两个人都沉默了很多。谁在这个时候妥协,也许就看谁爱谁更多一点了。

    终于,在报考的前一天,两个人相约见上一面。

    “我留下。”

    林风紧紧说了三个字,却要知行歆感动得稀里哗啦。

    她这么了解林风,又怎么能耽误他呢。知行歆莞尔一笑,回答道:“为了你的这句话,咱们就该出去走走。”

    知行歆知道自己的家里,在H市几乎可以说得上是只手遮天了,且不说他们能不能接受林风这样条件的一个女婿了,就算是他们接受了,以林风的性子,他又岂能甘心这样一辈子呢?

    外面的世界才更加的宽广,就要他们一起去闯一闯吧?

    于是,知行歆不顾家人的反对,执意和林风一起考取了上了一所国外大学。那年知行歆十七岁,她和林风一起去了美国。

    由于知行歆是先斩后奏,知道录取通知书来了的时候,闵家,就是知行歆的父母才知道了这件事。而他们的反应,自然是了不得了。

    可是知行歆这等聪明,怎么可能要家里知道林风的事情,她只说自己想去国外好好的历练一番,回来之后,更好的继承家业。

    闵家的父母都是很开明的人,知道了知行歆的意思,也就没有深加阻止。何况,美国的大学也是教学质量蛮好的,特别是M大,一般人想要考都还考不上呢。倒是暖暖,知道姐姐要出国,哭得是一个稀里哗啦。

    可是,当时陷入爱情之中的知行歆,哪里还顾得上这些。

    辞别了故乡,她踏上了前往美国的班机,也开始了自己甜蜜的爱情生活。

    美国的生活是一切都是新的,知行歆觉得很自由。虽然这是她第一次离开家,可是,有林风的陪伴,她一点都没有觉得有任何的不习惯。

    两个人一起上学,一起打工,一起参加课外活动,一起适应国外的新环境。一起度过了四年自在幸福的时光。

    刘彘报的是金融专业,因为金融是最有潜力的行业,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地位。而知行歆则是从来都没有这样的志向,反正来到了美国,所以她选择的专业是英语。

    当然在这个时候,又一次显露了她的天资,因为高中时候在学校学习的英语是非常有限的,就连发音都很蹩脚,这要知行歆不得不比别人付出加倍的努力。不过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知行歆竟然很快的跟上了其他自小学习英语的外国同学,而且还选择了法语作为第二外语。甚至于除去这些事情,她还每天都去旁听林风的课程,兼修了金融专业。

    当然她也会感觉到累,但是每每的和林风在一起,知行歆总是不知不觉间就忘记了。

    他们一起出去餐馆打工,然后,他把她送到公寓的楼下,他会给她打热水,买饭,在过节的时候送她鲜花,和她一起压马路,两个人在国外相依生活,他们都是彼此的唯一,而唯一也渐渐的成了习惯。

    于是,到美国整整四年,知行歆一次都没有回过家。这样的感觉还真的是有些乐不思蜀了。

    不过,随着毕业一天天的临近,她也必须要跟家里坦白一切了,因为最近家里就一直打电话过来,要她拿了毕业证之后立刻就回去继承家业。

    而她情急之下一脱口,就把坦白她要结婚的事情和父母坦白了。

    是的,前一天林风跟她求婚了,而她自然是愿意永远跟他在一起的。甚至于,连度蜜月的地方她都想好了,一直以来她都喜欢那种天苍苍野茫茫的大草原,所以她便和林风商量要去澳洲住上一段时间。要是这样的话,她和林风就都没有回国的打算了,所以闵氏的家业方面,知行歆也要给家里一个交代。

    现在,她就像是一只被放飞了自由的小鸟,努力的想看清世界的浩大。而她,也终于找到了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只比翼鸟了。

    闵家父母听到知行歆要结婚,而且还不打算回国,这还了得?

    两个人不由分说的就定了第二天最早飞机往美国班机,却不成想在机场的路上,因为那天早上天降大雾,两辆车撞到了一起。

    闵夫人当场身亡,闵爸爸昏迷不醒。而与此同时,祸不单行,闵家因为一个大的公司案件,濒临破产。

    知行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接到了妹妹的电话,赶回家去的。

    那天半夜,她从床上爬起来就打车去了机场。

    暖暖从小有病,她怎么能够承受住这样的打击?知行歆恨不得变成火箭,立刻就发射回家里。

    十个小时候,知行歆回到了H市。

    当时闵爸爸昏迷不醒,脑部受到重创,国内根本没有任何抢救的办法。于是,知行歆没有坐在电话机前,预约着各国此方面的专家。

    而此时闵氏集团据说是出了内鬼,盗空了公司的流动资金。知行歆实在是觉得自己分身乏术。终于,在父亲和公司之间,她放弃了闵氏集团。

    其实,她在美国学习的是语言,但是因为林风学习的是金融,所以她经常去旁听,也有这方面的知识。要是她当时全力挽救的话,也许闵氏不至于败的那么惨。可是当时,她真的是分身乏术。因为与此同时,暖暖的病情也加重了。

    一周之后,闵氏破产。

    在闵氏破产后的第三天,闵爸爸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而暖暖,在打了十天的营养液之后,身体开始恢复,医生嘱咐不能再受到任何的刺激。

    就在闵爸爸去世的当然,法院对闵氏破产做了裁决,冻结了闵氏集团下的所有动产及不动产,一夜之间,闵家变得一无所有。

    那天晚上,知行歆和暖暖被人从医院里面赶了出来。

    知行歆这些年在国外,是属于那种自给自足型的,虽然兼职挣了写生活费,可惜也已经是所剩无几了。

    于是,知行歆和暖暖流落街头,沿街乞讨。

    那一年,知行歆二十一岁。

    从十四岁到二十一岁,她和林风在一起一共七年。这七年,对于知行歆来说,将是永久的回忆。

    这无关什么后悔不后悔,因为知行歆,真的觉得自己幸福过。

    沿着中央大街走啊走,知行歆觉得自己走过了和林风在一起的七年,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七年。

    远远的,知行歆看到了自己停在街口的那辆奥迪Q7。也许,过去的终究还是过去了、

    知行歆扯了一下嘴角,慢步上了自己的车。

    “铃铃铃。”此时,知行歆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喂?”知行歆缓缓的接起了电话,事实上,她已经猜到了是谁了。

    “向助理,总裁来了,问你怎么没有上班。”电话那边果然传来了小洁焦急的声音。

    “我在路上了。”知行歆冷声回答着,挂断了电话。再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之后,她只想说一句话,那些往事她再也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