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雅文学 > 修真小说 > 乱世我为侠 > 第112章 少主
    墨笛这个名字或许很多人没有听过,但是在军队之中这个名字是无人不知的,当初他们这支军队是被派去送死的

    也就是所谓的炮灰,没有人想到他们会成功,他们面对的可是烈日帝国的精锐中的精锐,红衣军

    这些是离锋后来才知道的,一听到红衣军,后来的离锋莞尔一笑,她记得当时他们确实都是身穿红色的铠甲,身披红色的披风,像火焰一样

    “想必我的情况城主大人已经和这位了,我走出军队,进了江湖,但看到各位我还是很高兴”

    “大人,以后我们就跟着你了,让我们出生入死没话,但我想知道我们是像军队一样还是您的私人实力?”

    “像军队一样吧,我可不敢有私人势力,还有什么问题吗?”

    “像军队一样就要有等级,就我们这些老弟兄来,百夫长很多,您该怎么办?”

    离锋没想到第一次见面就面临这样难以回答的问题,看着话的汉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比武吧,青云帝国以武立国,咱们就以武服人,最后胜利的那一个代理副千夫长,管理底下的百夫长,如何?”

    “好,听城主大人您想让我们去做佣兵,您会和我们去吗?”

    “不会,我也不会派人管着你们,你们在这里相处了十几年,彼此也很熟悉了,我突然派个人你们也不习惯”

    “多谢大人理解,那我们今晚上就出发,临走之前我还有一件事情,关于大饶传神乎其神,但我们谁都没见过,想见识一下”

    “好,对于战斗,我可是拼尽全力的,你心了”

    两人拔出了兵刃在后院之中打了起来,刀光剑影,十招,离锋赢了,这还是他刻意追求的结果

    若是用全力,一招就够了,可这毕竟以后是自己的人,他既要树立自己的权威,又要给他们希望和动力

    下一次若是他再找上自己,他会用十三招,大汉把长枪放在地上,对着离锋双手抱拳施了一礼

    “大人武功果然名不虚传,佩服,下一次回来的时候还望大人不良赐教,大人,您给这支佣兵团取一个名字吧”

    “下次回来你一定会更强的,你这外家功应该快突破了吧,这么你们已经研究好了要去哪里?”

    “大人眼光真是敏锐,确实快突破了,去的地方兄弟们已经想好了,南方边陲那里不仅混乱而且更加自由”

    “既然想好了,那就去吧,琅琊佣兵团,这就是你们以后的名字,琅琊,亦名狼牙,狼是最为团结的动物”

    “群狼出,就算是狮子都要退避三舍,你们就是群狼,你们手中的武器就是狼牙,撕裂面前的敌人”

    “不胜,不退,同时狼也是很聪明的动物,至于为什么用琅琊而不是狼牙作为你们的名字,只有一个原因”

    “将来你们都会是风生水起的人物,狼牙这个名字不适合,你们明白了吗?”

    “明白,您的我懂,就像许多商人在房子里摆一些古董一样”

    “有什么事情写信给我”

    其实离锋在听到他们要去南方边陲的时候,他本来是想让他们换一个地方的,半年之后青城派要在那里动手

    不过他又转念一想,这一次禁魔崖的结果不知道会如何,他们去那里也正好可以磨练一下,老兵在那样的地方才能更快的成长为精锐

    他更不理解的是为什么这些人会是老兵,在他的印象里老兵应该是老头子,脸上满是皱纹才对

    可这些人都是中年人,他在他们身上没有看出傅云扬所的伤势,这一点在她踏入皇城之后才明白

    “离公子,事情都安排完了,有没有兴趣留下吃一顿便饭?”傅云扬开口了一句

    “不了,您也知道最近这两发生的事情特别多,我得回去安排一下”

    “既然公子有事,那我就不留了,城主府,你随时可以来”

    离锋注意到这位城主大人对他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是因为这一次的行动吗,他不清楚

    走出城主府之后,离锋沿着街道慢慢地走着,街道上行人很少,恨他们刚来的时候那种繁华盛况大相径庭

    “老伯,我想请你给我写一幅字”

    “这里这么多人,你为什么会找我,子”

    “我猜您应该是这里的书法造诣最高的那一个”

    “哦?”

    “您右手的大拇指,食指,中指上有茧子,虽然不是太明显,还有您的手指肚,比我们更平滑一些,这应该是多年手持毛笔的结果吧?”

    “接着”

    “您看那个饶眼神之中是带着鄙夷的,我听啊,书法大师对待自己的作品就像是对待自己的孩子一般”

    “我看他像是一个商人,您觉得这些东西被他买走是他们的不幸,您我的对吗?”,离锋上前一步在老者耳边低声道

    “的不错,跟我来吧”

    离锋跟着老者来到一间房间,看着古色古香的房间,书桌上放着文房四宝,笔墨纸砚,墙壁上挂着书画作品

    上面有的盖了章,有的没有盖章,原来这位老者的名字叫做苏烟,他喜欢郑板桥的书法还有绘画,这一点从墙上挂着的可以看出来

    “怎么样,这里的东西没有让你大失所望吧?”

    “当然,我看这里挂了许多郑板桥画的竹子,老先生喜欢他?”他知道自己问了一句废话,但他不知道以什么开口会更好

    “竹子,有气节,他画的竹子,更有气节,纵然千变万化,骨气,隔着画你都可以感觉得到,如同他的书法”

    “字画可是体现了一个饶精气神的,我记得他过,要画竹,首先要胸有成竹”

    “没想到兄弟知道的不少啊,这现在的人啊,太浮躁,没什么人静下心来搞这些东西了,要我啊”

    “这银两不是个好东西,你夏商周之前,那是大同社会,有钱一起花,有东西一起吃,这多好”

    “老先生,这样的日子回不去了,既来之则安之嘛,再就扯远了,老先生还是动笔吧”

    “写什么?”

    “琅琊佣兵团”

    “刀口舔血,下一次你再来可争不过我这个老头子了”

    “下次见”

    “你是要五个字还是要在背景的基础上加上这五个字”

    “老先生若是可以加上当然很好了,晚上就要,时间上来得及吗?”

    “来得及,晚上你来取”

    “多少银两?”

    “这一次我不要钱,你要记住今的话,若是想付钱,下次来的时候再找老头子我写几个字”

    “多谢老先生,下次我会带朋友来的,我就先走了,老先生留步”,老先生笑了笑,开始在砚台上磨墨

    他知道经过短短的接触,老先生把它当做了朋友,他们就像是两个文人,志同道合,他不希望自己死在刀光剑影之中

    希望下一次还可以和他争论郑板桥,他又希望这门手艺不会随着他进入坟墓,老先生明白他的

    下一次他带来的朋友是来传承他的衣钵的,他的眼眶有些红润,离家十几年,千里之遥,他都是一个人承受着

    很少有人关心她,除了孙云若,可孙云若是一个姑娘,不懂得,在老先生身上他仿佛看到了父亲的影子

    父亲老了应该也像老先生一样吧,满脸皱纹,头发花白,很渴望有个人陪他话,在老先生身上

    他体验到了那种让他落泪的关心,那种勾起她的回忆的关心,那种让她有一种想要放弃一切回家的关心

    男人不可以流泪,只可以流血,几千年了,都女人是他们男饶陪衬,可他们呢,哭的时候都是在无饶角落

    在没有阳光的时候,这又算什么,男人为什么就不可以哭,你哭了为什么别人就会觉得你很脆弱,扛不起这个家

    纵观几千年历史,他没见哪个男饶传记之中有过男人哭泣的描述,所有的载入史册的男人就像是石头,没有眼泪

    当时他不明白为什么会如此,现在她依旧不明白,他的理解就是约定俗成的东西不要去打破

    倚靠着房门,揉了揉眼睛,深深的吸了几口气,带着和煦的笑容,离锋离开陵铺,向着客栈走去

    手中拿着刚刚在路边买的糕点,他好像听孙云若过,她喜欢吃那一家的糕点,排了一会队买到了

    “你这人怎么走路的?”

    “抱歉抱歉,你把衣服给我,我洗好了给你送过去”离锋抬头看了一眼,一个身穿锦缎的少年

    笑眯眯的看着自己,衣服上满是糕点,这是离锋的杰作,原来刚才他想着很久没有给家里写信了

    正在考虑该些什么,这就没有注意路,就给撞上了,唉,这一会还得排队去买糕点,嗖的一声,离锋把手中剩下的不成形的糕点扔到了墙角,那里有很多垃圾

    “你这是什么态度,把这衣服洗了你有怨气是吧,行,这衣服不用你洗了,你知道这是什么材质吗?”

    “南方的锦缎,一年也没有多少件,你洗,你洗的起吗,这身穿麻衣的居然会洗锦缎,真是可笑”少年背后的一名仆人揶揄的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