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雅文学 > 都市小说 > 闪婚御姐总裁,姐姐把我宠上天 > 第404章 舔狗这个职业,后继无人了
    “不知道死者为大,尊重逝者吗……”

    不远处,方墨和那一开始发现青烟的小男孩,一人嘴上叼着一根棒棒糖,皆是坏笑看着这一幕。https:ЪiqikuΠet

    刚才就是那一开始在李浩文坟前碰到的少年,带着方墨找到了那熊孩子爷爷的墓碑。

    找到了熊孩子爷爷的墓,方墨二话没说,就开始对遗像进行了改造,口中还振振有词。

    “既然不让我教训孩子,那我替他帮当爷爷的烫个爆炸头,应该没人有意见吧?反正你家孙子也挺喜欢玩鞭炮的。”

    “大哥哥,你说那家人一会要是生气了,会不会报复你朋友?”

    方墨离开凤栖山的时候,在李浩文坟前碰到的那个少年也跟着朝山下走去。

    方墨虽然不是特别喜欢小孩,但对这个小兔崽子却有种说不上来的别样亲切。

    尤其是他刚才还帮忙带路找到了熊孩子爷爷的墓碑。

    “那不至于,他们要是敢对李浩文的坟墓动手动脚,过两天老子就让人把他们家老爷子的坟都给刨了。”

    方墨可从来都不是一个认亏的主。

    虽然他并不算很小心眼的人,但若是对方敢挑衅,方墨也绝对不会客气。

    闻言,少年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对了,大哥哥,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李文哲……”

    他居然也姓李?

    李在华夏算是个实打实的大姓,张王李赵统称为华夏四大姓氏。

    基本上大街中每十个人其中就有起码一个姓李的,要是统计的人数多一些,这个比例会更高。

    说不定每一百个人里都能揪出来二十几号姓李的同胞。

    所以少年姓李没什么奇怪的。

    但方墨依旧觉得很凑巧,或许是缘分使然,在李浩文坟头认识的这个少年,竟然和自己去世的好兄弟一个姓氏。

    而且名字里同样还都有一个文字。

    要不是他年龄都约莫十一二岁上下,方墨差点都要怀疑自己与生俱来的这种好感,不会是因为这小屁孩是李浩文投胎吧?

    “我叫方墨,方寸的方,墨水的墨。”

    “也别大哥哥,大哥哥的叫了,听上去怪别扭的。”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个小妞在喊我呢,你就喊我方墨哥或者方墨大哥吧!”

    李文哲‘哦’了一声。

    二人又是接着朝山下走了一段路。

    某一刻,李文哲突然开口道;

    “对了大哥哥,你结婚了吗?有女朋友吗?谈过恋爱吗?”

    闻言,方墨疑惑地看了一眼这小小少年,耸耸肩;

    “结婚了,估计明年的这个时候,我家小孩都要出生了,怎么啦?”

    一个年龄才十几岁出头的小孩,突然问自己关于婚姻恋爱之类的问题。

    方墨感觉还是相当古怪的。

    听到这话,李文哲脸上一喜。

    “大哥哥,我想让你帮个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