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雅文学 > 穿越小说 > 龙组神兵 > 章节目录 第128章 倍感亲切的容颜
    几分钟后,胡兵就返回了办公室,他带回来的是好消息,指导员李明涛同意林杨携带枪支一起上山打猎,不过他们并没有叫上太多的人一起。

    同行的除了林杨、连长胡兵、指导员李明涛以外,就还有两个人。

    这两个人分别是一班长刘魁和二班长杜峰。

    连里由于人员太少,已经撤销了排一级的编制,现在整个连队只保留有两个战斗班和一个炊事班。

    林杨一行五个人,一人配发了一把枪,子弹各自领取了十发,等到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他们这才一起沿着营区左侧的小山坡爬上了山。

    在当初来这里帮胡兵忙做教官的时候,林杨就特别喜欢打猎,几乎当时连里的伙食都是吃的他打回来的猎物,这家伙闭着眼睛都能弹无虚发,那时就在连队里让每一个人崇拜不已。

    来到半山坡上,一眼就能看到营区的全貌,这时,林杨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然后向胡兵问道:“胡大哥,我走后你们还打过猎吗?”

    “打过几次,不过后来就一直没有打过了,怎么了吗?”胡兵道。

    “那这样,我们还是去老地方吧!”

    “老地方......”

    “嗯哼!”

    林杨颇为神秘的点了点头,而后当先一步带路带着大家网山林更深处走去。

    林杨来到的所谓老地方是一个野兔比较稀疏的地方,而他来这,偏偏就是来打兔子的,这整片山林里,在这的人中现在也只有他和胡兵知道,这里的野兔才是整个山中最美味的野味。

    要问为什么,答案很简单。

    这片山林有一个特点就是猛兽比较多,处于食物链底层的兔子为了活命会不停的奔跑,这就造就了一副好的身体,使其的肉质烘烤出来特别的美味爽口。

    古言有之:飞禽莫如鸪,走兽莫如兔。

    兔子的营养价值也是相当的高,所以这么好的猎物用来爽口和潜心可谓是真的再合适不过。

    “你们几个一会儿小心一点,这里有很多狼,甚至还可能有豹子,千万跟紧我,也别乱开枪,防止惊动山里的动物。”

    “好!”

    众人点了点头,都没有对林杨的话提出什么异议。

    上山的路上大家也都看出来了,林杨对这里好像很熟悉,甚至比连长胡兵都还要了解这里的情况。

    此时此刻。

    林杨等人距离营区的位置已经有将近两重山,直线近三公里的长度,指导员李明涛、一班长刘魁和二班长杜峰都是在林杨走后从别的部队调过来的老兵,他们来了这么久的时间,也还是第一次踏入山林这样一个深邃的场地。

    胡兵虽说来过几次,但是自从林杨走后他深知这里面的危险性也就从来没有带着人再进入过这里,他们想打猎的时候,都会尽量选择能保证战士较为安全的地方打猎。

    五个人已经到了最佳的猎场。

    他们跟着林杨的步伐很小心的看着周围的一草一木,细心的观察着附近是否有最合适的猎物可供猎捕。

    “那边有动静!”

    “砰!”

    一班长刘魁突然开枪,子弹顷刻间划破前方弹道上的枝叶就射了过去,很快,前方就的灌木背后就出现了一阵异动,须臾,这种异样的动静就缓缓停了下来。

    “走,过去瞧瞧。”林杨说道。

    话落,大家都纷纷迈着健步超前面跑了过去。

    “看,多肥的野兔啊!”

    刘魁大笑,然后伸手就去拿地上那只被他打中了的野兔,可是就在这时,林杨不知道是发现了什么,突然将他向后一拉,然后连开三枪打在了这只野兔背脊的一侧。

    “居然还有条蛇!”众人惊悚的看着藏匿在野兔身体下方的草木中那条刚刚想要扑上来咬刘魁手臂而被林杨三枪直接打回了地上的蛇,皆为一惊。

    他们看着这蛇的轮廓判断,很明显,是一条毒性非常强的蛇类。

    “林杨,谢谢!”

    刘魁后背都冒起了冷汗。

    亏得刚才林杨及时发现出手,要不然他今天很可能就完蛋了。

    “你们看,这兔子也被蛇咬过,它的血液里已经参杂了毒液,吃不了了,我们去那边捕猎下一只吧!”林杨指了指地上的野兔,说道。

    闻言,四人点了点头,然后跟着林杨去了另一边。

    刚刚的事情让大家在心里全都绷紧了一根弦。

    接下来每一个人都十分小心的在前进,在这样的氛围下,尽管因为刚才的枪声导致很多野兔都跑掉了,但是五个人还是打了有二十多只。

    提着满满当当的野货返回山下的营区,一晃眼,时间已经临近黄昏了。

    看到胡兵他们拿着野味回来,营区里面的战士纷纷出来帮把手,他们将这些野味交给了炊事班,同时又一起在营区中间的空地上搭起了篝火,准备烤兔子吃。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营区中央空地上的篝火也越烧越旺,大家一人手持一只野兔慢慢的将其烘烤着。

    气氛渐渐浓烈。

    这时,炊事班也终于是拿着一口口的大碗,端上了一坛坛胡兵自己酿制的美酒,这就有些年头了,从他第一年来这里当兵开始就埋在了地里,到现在已经有十一个年头。

    新酿造的酒喝起来生、苦、涩不那么适口,只有埋在地下,经历几个月至几年的自然窖藏陈酿过程才能消除杂味,散发浓郁的酒香。

    不得不说,酒是一个神奇而美味的东西,也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随着年份越长,才会越陈越香。

    林杨给自己不客气的倒了一大碗的酒,然后端起来对围拢在篝火旁的战士们说道:“各位,我叫林杨,在这里还认识我的也就胡大哥了,要是叨扰了大家,还请大家海涵!这一碗我先干为敬。”

    说罢,林杨便将碗里的酒仰头一饮而尽。

    “好!”

    胡兵竖起大拇指,随即也举起碗来说道:“各位兄弟,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林杨这个名字你们或许没有听说过,但是林杨对这个连队的贡献没有人能够比拟。他是我的兄弟,也是我胡兵的救命恩人,当初要不是林杨老子今天也不可能还能够站在这,这碗酒,我单独敬林杨。”

    胡兵随即也豪爽的将碗里的酒痛痛快快的喝完。

    现场的酒氛围顿时就起来了,大家相互敬酒,话说着营区里的兄弟情义,大口吃肉,言不尽的还是战友之谊。

    相反的是,林杨在众人最酣畅淋漓的时候,心境却骤然安静了下来,他仰头看着星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里所念太深,他竟然将夜空中点缀的繁星看成了沐橙的模样。

    十分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