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雅文学 > 其他小说 > 永不下车 > 第三八六章 围棋
    设想这样的情形,用普通的加法来作为“典型任务”,让一个人与计算机来完成同样的计算工作,统计双方的用时,再代入“人脑等效算力=计算机算力人类用时*计算机用时”的公式中,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

    甚至于,考虑到算力的单位,本来就是“每秒完成多少次(特定)计算”,那么连代入公式这一步都可以省略。

    单看人类的计算能力,一个人,每秒钟能做多少次加法呢;

    一次,两次,还是五次,十次,每秒做十次加法已很不可思议,然而换算为Flops,却连1.0都还不够。

    以加法为标尺,一个人的等效算力还不到1Flops,这结论显然是荒谬的。

    倘若将加法换成更复杂的运算,譬如数组排序、或者解二次方程,将算法所需的算力(这容易获得)视为人脑的等效算力,则数字会好看得多,但,终究也不会超越10~100Flops的理论极限。

    单纯用来计算,一百四十亿神经元的人脑,表现还不如早期单片机,这是事实。

    那么也就意味着,倘若某种任务,并不能完全发挥出人脑的能力,即便计算机可以完成同样的工作,也能统计出算力,对于衡量人脑的等效算力,也仍然是不适用的。

    围棋,表面上是对弈、而非计算,但稍加思考也不难明白,一个人的棋力之高低,显然与大脑的计算、逻辑、记忆等特质密切相关,那么这种任务,是否高度契合于人脑的思维模式,是否足以让人脑发挥出全部的理论能力,就非常可疑。

    不仅如此,也很容易想明白,用围棋、或其他棋类的能力来衡量人脑的算力,所得结果几乎必定是偏低的。

    原因很简单,人脑,和计算机不一样,绝非天生就是用来做计算的东西。

    人脑的信息获取、加工、运用,其机制与今天的数字式电子计算机差异很大,用棋类对弈的表现来衡量其能力,固然比简单粗暴的数学计算要好一些,却还是与人脑的思维模式差异很大,用AI算力当做等效算力,这一点都不合理。

    那么结论就是,人脑的能力,尚未可知,但必定比目前的1PFlops更大。

    之所以无法测得准确值,根本原因,在于围棋这样的博弈过程,是人脑在漫长演化过程中所要应对之局面的高度抽象。

    围棋也好,其他严肃的棋类活动也罢,不论是人、还是人工智能来进行,其决策过程都是一系列简单判断的综合、叠加,要求选手迅速完成大量简单态势的判断,并将结论加以糅合,最终决定如何进行下一步。

    这种任务,与人脑长期以来所从事的工作,差别是很大的。

    人类大脑的智力,在漫长演化中,要解决的绝不是大量简单条件分支的决策、和大量分支选择的聚合。

    这种情形,在人类文明出现之前,根本就不存在。

    存在的实际问题,则是如何解决条件纷繁芜杂、背景十分混乱的某一分支,如何综合现有的条件,做出一次(至多几次)最有利的决断。

    面对猛兽,迅速判明从威胁到环境的一切因素,选择藏匿、逃跑或肛正面。

    面对不速之客,迅速查看从来者到环境的一切因素,选择暗中观察,拦住盘问,或不问青红皂白跳出去德玛西亚。

    所有这些场景,从觅食,到繁衍,人所面临的情形,都是复杂条件下的单次、至多嵌套的几次分支选择,判断眼前的植物是否可以吃,是这样的情形,揣摩怎样对同伴说明某件事,是这样的情形,构思如何搭建一处遮风避雨之所,乃至抓耳挠腮寻求勾-搭异性的策略,全都是这样的情形。

    人类大脑的智慧之体现,就在于这一次、或几次关键性的决策。

    至于决策之后,从组织到实施的很多次动作,步骤和环节,则几乎完全是经验、习惯和下意识的习得技能在起作用。

    说白了,人类自古至今的演化,将大脑塑造成为一种特化的结构。

    这种特化的结构,本质上,纵然再有多少人对下棋感兴趣,也并不适合用来完成数值计算、逻辑判断和博弈推演,并不适合用来下围棋,也不适合用来进行任何一种分支繁多、需要遍历决策树的脑力活动。

    正因如此,相对擅于此的人,才更让同类们感到惊讶、甚至崇拜。

    特化的架构不同,人脑,与计算机,各自胜任的工作性质都不一样,用计算机擅长、而人类相对不擅长的棋类博弈,来衡量人脑的能力,又怎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围棋也好,其他博弈活动也罢,不一定能衡量人脑的实力,这是方然的推论。

    但思考的重点,并不在此,围棋水平能不能准确反映一个人的能力,现在他的确不太在乎。

    自己真正感兴趣的,是照此下去,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

    人脑与计算机的特性不同,让一方去从事另一方所擅长的工作,来衡量这一方的能力,只能得出错误的结论。

    但仔细想一想,方然就不禁毛发直竖起来:

    今天的IT前沿研究,研究如何让计算机具有“自我意识”,甚至研究如何让计算机承载人的意识活动,岂不正是在做这样的事,让擅长数值计算、逻辑判断与信息聚合的计算机,去进行自己并不擅长的工作吗。

    自我意识,人的意识活动,一直以来完全以人脑为平台和基础。

    将这高度契合的基础,用计算机替代,对后者而言就是一种莫大的不公平。

    这种不公平,自然,不会体现在计算机意识觉醒、振臂高呼“这不公平”上,而是说在进行这种别扭的尝试时,计算机的能力,会比名义上的算力差得多。

    某种程度上,这也正是时至今日,超级计算机算力已超过100EFlops,人类却仍然未开发出一款人工智能软件,让软件栖身的计算机系统具备自我意识,甚至无法让计算机像人脑那样,模糊、并行的处理大量相关讯息。

    架构的不同,原则上,并不会影响计算机模拟人类的意识活动,这出自“算法等价性定理”。

    但这种模拟的效率,直到今天,也仍然是一个难测的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