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雅文学 > 网游小说 > 寻墓东白人 > 第一百九十六章 帮达昌
    在头骡的铃铛声中,我们的队伍也迈着稳健的步伐,渐渐远离了拉萨,把越来越小的布达拉宫跑在了脑后,缓缓地朝林芝迈进。

    高原上,并不是到处都有肥美的水草。一路上,更多看到的,是那种土石遍地,草木稀疏的冻原带。风沙一起,如同子弹般锐利的小石子就随着凛冽的寒风一股脑儿朝我们脸上身上打将过来,把人的头脸手足打得生疼。

    就是在这样的一种艰苦贫瘠的天地下,马帮人们,生生用双脚,走出了这么一条细长的险峻山道。

    这只马队,所属的商行叫“帮达昌”,虽然才新兴不久,但在密宗和活佛的多方扶持之下,短时间就成长壮大了起来,到近几年,已经是拉萨最有名的大马帮之一了。

    于是,这一回帮四大派系采购茶叶的任务,也就理所当然落到了他们的肩上,商号由于委托众多,骡马不够,就采用了混搭组团的形式,就地招募了一些自己有私有骡马的马脚子,灵活地把委托人的货物分发给他们。

    这种临时组合的层层雇佣关系,好比我们现在的“工程外包”一般,即有效利用了资源,解决了人手马匹紧张的问题,也给一些闲散的赶马人,提供了灵活的就业机会。

    正是瞅准了这个机会,一直潜伏在帮达昌下属商号里搬运货物的我和莎伦才选择了两个打零工的马脚子,找机会把他们催眠,留下这个月来拉货赚来的金子,让他们以为把骡马卖给了我们。

    然后,我和莎伦按照他们的行头扮成了马脚子,牵了他们的骡马,在约定的时间来到了商号的集结点,混入了马队。

    这次买卖的马锅头叫格桑,是个五十出头的黑壮独眼男子。正如他的名字的寓意“善劫”,“好运”所昭示的一般,他在这条古道上奔波了三十几个年头,大大小小跑了二十几桩买卖,居然都平安活到了现在,当然,他其实也付出过一些代价,比如,瞎了的那只右眼。

    马锅头,就是一个马帮队伍的头人,相当于撑船的船老大,他一般要从挑选头马,负责到选择落脚的窝子,再到什么时候走,什么时候停,生命时候生火造饭等等……可以说,他的每一个决策,都关乎马帮队的生死存亡;他的每一步选择,都掌控着马帮队和商号的命运。

    因此,只有想格桑那样经验丰富,有勇有谋,性格稳健的老赶马人才能成为锅头。不仅因为他经历过的沧桑,更是因为他所带出来的头骡。

    一般,马队里只有头三匹马才有享受穿红挂彩的待遇;而三匹头马中,只有资历最老,最强壮,经验最丰富的,才能称得上头骡。相传,马锅头会在头骡的头上挂一面镜子,而这面镜子,可以把道路前面的危险统统照出来。

    初次听到这种说法的时候,我和莎伦都有些嗤之以鼻,认为这多半是一种迷信的说法。

    直到有一次在商号运货时,看到一匹识途的老马,在赶马人误食了毒菌,昏迷不醒后,靠它自己,把一整队马帮,连同满当当的货物,全部驮回了商号时,我们才有些相信,那些古老的法门下训练出来的佩镜宝马,具有着何种说不清楚的灵性。

    毕竟,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已经听说了太多,因为莽撞的头骡误食了毒草导致整个马帮瘫痪,或者因为头骡的迷路,将整个马队带进雪山腹地,全数冻死之类的悲惨事迹。

    因此,干马帮一行的都知道,一个马锅头的档次和水平,看看他那匹头骡,就明白了。

    而这位叫格桑的锅头,他拥有四匹佩镜头骡,每一匹都是随他出死入生,可以独当一面的好手,明眼人只要看到它们,背后锅头的斤两,几乎也就是一目了然了。

    而拥有着价值连城的头马,还不完全是格桑大叔最厉害的地方,据说,他的马队,之所以二三十年行走马帮路下来,都能平安无事,这还跟他能与沿途山寨上的土匪强人头领们交情深厚有关。

    曾有一位跟他跑过道子,后来残废后留在商号守库房的瘸腿老农跟我在闲聊时说过,别人家的马帮子,行走时还需要赶着避着土匪窝子,遇到深山老林就摘掉头骡脖子上的铃铛,生怕一不留神招惹来强人,落个人死货空的下场。

    反观我们的格桑大叔怎么说?他却是找着追着土匪寨子去落脚,山林险要之地,越发把头骡的铃铛摇得震响,大有一种唯恐别人不知道他来的架势。然而说来也是奇怪,那些土匪头子,听到他来,还真的摆开寨门出来迎接,仿佛是恭候一位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光临一般。

    而随行的一干人马,也是好吃好睡,完了还又带又拿,完全把人家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土寨子当马店和补给站来用了,说起来,老人们都像讲故事一样,充满了怀念和向往。

    有人说,格桑年轻时接受过卡瓦格博的妻子面茨姆的祝福,所以沿途土匪才不敢动他,害怕受到威武严厉,赏罚分明的雪山之神卡瓦格博制裁。

    据受库房老人说,曾经还真有一位天不怕地不怕的山大王曾格桑大叔不备,派人绕到马帮背后抢走了他的十几匹骡马,还有马背上驮着的价值千金的货物。结果,隔日,马脚子们在格桑带领下来到寨子里时,却在空荡荡的要塞里看到了强人们冻成僵硬冰棍的尸体。

    究竟是不是嫉恶如仇的卡瓦格博所为,又有谁知道呢?

    俗话说,行船走马三分命。尽管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既然人家敢干这把脑瓜子别裤腰带上的买卖,必然有其过人之处,因此,这事传开后,不仅是沿途的土匪山贼,连拉萨的密宗四大派系,都对格桑刮目相看,直接推举他进入了“帮达昌”,做了掌教直属马帮的锅头。

    只是,走了两天,我们都没机会一睹这传说中的马锅头的风采,估计也是因为他经验太老到,一路上疾行走停都太过于顺利的缘故吧,大概。

    嘛,平平淡淡也是福。反正,古道的路途还远着呢,当下,就抓紧时间享受下暴风雨来袭前的宁静,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哦。

    如此一想,我也是懒洋洋地拉低了毡帽的帽檐,缓缓拉到了队伍后面,和莎伦走到了一块。并肩走了一段,我不经意间一抬眼,这才发现,队伍一字排开后,居然有两百多米长——这不,在如血的残阳拉长的身影下,前头格桑大叔的头马,在空旷的冻土高原上,已经拉开我们老远了。

    从拉萨出来,走到现在,我们的马队实际上都是靠着三十四匹牦牛在驮拉货物。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在高原上,马匹负重行走毕竟费力,考虑到后来的路途,让马儿暂时养精蓄锐也是明智之举。

    第二,那就显得很直白了,牦牛更强壮,负重能力也更强,虽然走得比马儿慢,但在高海拔地区,同等负重下,耐久力却是马儿所不能比的。

    于是,眼下,我和莎伦“买”来的那两匹马儿此时都几乎没有背太多的货物,只挂了几包轻薄的挂毯和毛皮,走起路来,却比那些堪称高原之舟的牦牛轻快不了多少。看来,在高海拔地区,这些皮毛厚实,身强体壮的生物,的确更具区域适应性啊。

    刚这么一想,没过多久,天边西斜的太阳已经突然一下子被不知从哪里涌来的黑云给吞没了。而没有了那本就微弱下来的阳光照耀,大地一瞬间就黯淡了许多,刺骨的寒冽也瞬间从冰冷的冻原地面上飞一般地袭来,把我冷得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我们在这海拔超过三千米的高原上呆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还是被这不同寻常的恶寒给一个激灵惊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难道,这一阵猝不及防间刮来的寒风,跟之前在苍山上遇到的冷雨类似,有些什么说不清的门道藏在里面吗?

    “怎么回事?”莎伦虽然不懂法门,但她的体质比普通人好很多,虽然没受太多影响,但依旧敏锐地捕捉到了眼前诡异的情况,看我展开心眼,也是小心翼翼地向我问道。

    “唔,看不清楚……似乎冷风里夹杂着一些足以凝滞生物体内气机的浊气呢,所以感觉让人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哦。”我屏息观望间,早发现了周围越来越浓重的湿冷气息,只是,待到反应过来,马队,连同我们,都已经被弥漫的湿浊之气给笼罩住了。

    更糟糕的是,在这瞬间间变得暗无天日的天地间,我的灵能之瞳,都仿佛变得迟钝了一般,渐渐地,都看不清周围的行气流动了……

    什么情况?

    正在惊慌,罗荃已经带着来自马锅头格桑大叔的号令飞快地跑了过来,边跑边喊道:“大家尽快低头躲到牦牛身后,并给马儿们套上准备好的牦牛皮。”

    哦?!这又是什么操作?

    见我半天还没有动作,离我们还有五十多米的罗荃忍不住高声大叫道:

    “快点套上啊!布迥松阶吾学的愤怒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