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雅文学 > > 重案战鹰 > 第245章 斩断黑手
    由于侦查措施运用得当,多条有价值线索迅速汇集。

    现场调查访问组反馈:8月5日凌晨2时许,大佛寺镇柳界村一群众发现河坝上就停有一车红色小轿车。

    专案组调查出租车司机时,有一名司机反映:8月5日凌晨1:16分,其在云州城区建行红绿灯处因价格问题拒载过两名自称租车到大佛寺镇柳界村的年青伢,两人年龄不超过20岁,云州本地口音,身材较瘦小。

    经进一步详细询问得知,这两名青年从云州城区环城路东港桥由西至东步行,后左转至三号路A候车亭处上了被害人李晓军的出租车。

    这一重要线索的获取,使侦查员们信心大增。

    大家分析从云州城区到柳界村河坝只有十公里左右,行车时间大概十几分钟,由此可以推断,该出租车出城的时间大概在当日凌晨1:17至2:02之间。

    唐副局长果断确定当日“凌晨1:00至2:00”为重点时间段,将侦查重点一部分在云州城区社会治安视频的调取、分析上,另一部分调取该时间段从环城路东港桥以西方向所有的网吧、宾馆、游戏厅、洗浴城等场所,排查此时外出的可疑青年。

    前期的各种视频调取和保存工作,为后期的调查作了很好的铺垫。功夫不负有心人!

    8月5日16时,侦查员陈强在从环城路某宾馆的监控录相中看出,8月5日1:14:58,有三名男青年从该宾馆离开。一人骑摩托车向东行驶,另两人由西向东步行。

    局指挥中心视频监控员同高翔、鲁帅、邱凯一起察看、研判视频资料,通过环城路“鸿运饭店”门口路段视频的衔接,发现1:12:20秒前后,该路段有一骑摩托车青年往返几次与另两名步行青年交谈的信息画面出现。

    这三名青年是否就是从某宾馆离开的三个伢?如果是有何证据支持?

    唐副局长立即安排工作,邱凯带队核准宾馆视频时间,李新建带队做侦查实验。

    经侦查员们仔细核准,宾馆视频时间与北京时间相差5分23秒,那么三名男青年从该宾馆离开的准确时间应为1:09:01,而经侦查实验由某宾馆步行至建行红绿灯处只要2分35秒,这与“鸿运饭店”门口路段视频1:12:20出现的三个年青伢(两人步行、一人骑摩托车)完全衔接上。

    加上从东港桥到建行红绿灯步行时间、以及与拒载司机讨价还价的时间,时间上与案件发展的时间顺序相吻合。

    经过进一步细致严密的分析判断,两个地方出现的三名青年,从衣着颜色、上衣的细微特征、年龄、身高等情况也相吻合。

    根据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空间出现的事物的同一性、排他性,专班认定环城路“某宾馆---人民银行路段---A候车亭”出现的三名年青人系同一伙人,即有重大作案嫌疑的犯罪分子。

    专案组民警迅速赶到某宾馆查询8月4日晚至8月5日凌晨1时前旅客入住情况,发现该宾馆318房有人登记无人住宿,但房间里物品凌乱,种种迹象显示该房间最少有两人居住过。

    民警进一步对该房间的住宿登记进行核查。发现确实有两名青年于8月4日晚入住,登记住宿者姓名为:周培刚,男,21岁,家住大佛寺镇周畈村,8月5日凌晨1时左右离开,未办理退房手续。

    周培刚作案嫌疑呈直线上升。

    针对犯罪嫌疑人周培刚的调查工作迅速展开。

    犯罪对象的确定,决定了辨认工作的开始。

    在大佛寺派出所的全力配合下,由刑侦大案队长高翔、派出所所长朱斌带队的多个侦查小组分片包组,以案发现场的中心,大佛寺镇周畈村为重点,辐射周边村(垸)进行“地毯式”摸排、辨认,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大佛寺镇案发地段有多个自然垸,千余户村民,当地民风淳朴,群众基础雄厚。

    村民们大多已得知案件的发生,大家都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侦查方向直指大佛寺镇周畈村,经常与周培刚一起玩耍的周某国、周某辉二名嫌疑人很快浮出水面。

    为了尽快将三名犯罪分子抓获归案,专班民警仔细了解了周培刚等三人的的性格特点、生活经历,分析其年龄较小、生存能力差,在无外力支援的情况下,都不会外逃。

    侦查员采取明松暗紧的策略,一方面继续在群众中调查,散发犯罪分子未掌握的信息,另一方面派员摸清三名嫌疑人亲戚的居住地,秘密地进行侦查,采取蹲点守候的方式发现他们的藏身地。

    8月5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周培刚(男,21岁,大佛寺镇周畈村人)在其家中被抓获。

    8月6日14时许,另一名主犯周某国(男,19岁,大佛寺镇周畈村人)在大佛寺镇被擒获,但同案犯罪嫌疑人周某辉漏网在逃。

    为了尽快抓获归案,侦查员不分昼夜的进行秘密侦查。

    8月8日15时,专班侦查到可能藏在云州郊区隆武村其未婚妻家中。

    经过周密部署,高翔带领十余名侦查员乘三辆民用车靠近隆武村,于当日17时,即发案后的83小时,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周某辉(男,16岁,大佛寺镇周畈村人)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周培刚、周某国、周某辉如实交待了抢劫杀害出租车李晓军的犯罪事实。

    现已查明:8月5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周培刚、周某辉、周某国三人预谋抢劫出租车司机钱财。

    当晚由周某国骑摩托车在大佛寺镇柳界村河坝处守候,周培刚、周某辉二人则骗受害人李晓军开出租车行至该处。三名劫匪持刀抢走现金600余元及一部手机后逃离现场,并将司机杀伤致死。

    至此,“8.5”抢劫杀人案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案件完美告破,给受害人亲属有很好地交待,高翔长长吁了一口气,休两天假,陪尹婷好好逛了下街,疯狂购物。

    刚办完报捕材料,高翔他们心想这下太平一阵子了吧?没想到又发生了猥亵、强奸案,他们再次披挂上阵。

    8月20日晚8时许。一年轻女子独自在云州城区南城色织布厂至思源中学三叉路口处行走。突然,一名男青年从背后将其推倒,抢走提包逃跑。不等她爬起来呼喊,劫者飞速发动摩托车一溜烟逃走。

    案件还在继续发生。9月1日晚7时许,一名16岁女孩从南城加油站厕所出来时,被门口的男青年推拽捂嘴、掐脖,厉声威胁、猥亵,企图强奸,纠缠中,女孩咬伤对方舌头,抓伤其颈部。那人恼羞成怒,揪住女孩头发往墙上撞,朝女孩小腹猛踢,抢走手机逃走。

    这段时间,这条路段,接连发生多起劫财、劫色案件。一时间,人心惶惶,影响很坏。

    系列案件的发生给侦破人员带来严峻挑战,云州局刑侦重案大队高度重视,主持工作的副大队长高翔上案,分析研判,逐一重返案发现场,走访受害人,寻找案发规律,刻画犯罪嫌疑人形象。

    经过深入工作,侦查人员对发案达成5点共识:一是时间点相同,晚上8点钟左右,天已黑,又不太迟;二是地点相同,都是南城相对僻静的地方,远离闹市区,靠近城郊接合部;三是手段相同,尾随单身女姓,进入僻静路段,实施抢劫;四是性质相近,在抢劫过程中,时有猥亵行为发生;五是逃跑工具相同,作案时骑有一台红色摩托车。

    但由于发案时段天色已晚,嫌疑人从背后袭击,加上受害人惊慌失措,对嫌疑人的相貌都没有留下太多印象。

    综合调查的情况,办案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作了初步刻画:年龄20—30岁,身高1.7米左右,体形偏瘦,头发凌乱,骑红色摩托车作案,居住在南城或附近农村,有反复作案的可能性。分析发现与朱虎交待的“春伢”特征极为相似。

    据此,专案组决定从三方面进一步开展工作。一方面调查发案地点、时段附近的视频资料,从中发现可疑目标;一方面加强对发案地点、时段的巡逻守候,控制现场发案。一方面通过朱虎关系查找“春伢”去向,排查QQ和手机关联信息。

    可是,接下来一周,风平浪静,没有发生新的案件,案件的调查也没有大的进展。20多天后,又发生两起类似案件发生。

    9月25日晚9时许,近邻此地的云州一中学一青年女教师从学校回租住房,正当她在楼下打电话让房东开门时,一名男青年突然从后面袭击她,那人用手捂住其面部,她本能地大喊救命,男青年猛力制止。

    一番挣扎后,袭击者见势不妙,朝云路口社区方向逃去。

    两天后,云州一黄金手饰店打工的女青年骑摩托回南城天宝小区。

    当骑摩托至铁路桥上坡处时,突然一男青年骑摩托横在她的前面将其逼停,过来抻手便摸,吓得她弃车逃跑,男青年紧追,往路边拖曳,动手动脚。

    她惊呼“救命”,男青年威胁说再喊捂死她。她不敢发声,男青年又继续脱她的衣服。

    这时,附近房子两个老汉闻声出来,男青年见状,抢走包,骑摩托跑了。

    显然,两起案件可以并案侦查。高翔、邱凯等办案人员琢磨,4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抢走了手机,把4部手机的通话记录都打出来,看看有没有疑点。

    一番排查后,居然发现其中有个一次呼出电话记录。

    办案民警抓住这条线索不放,一个可疑对象浮出水面:游应春,男,现年22岁,身高1.7米,已婚,有一个一岁多的小孩,家住县城南郊刘家岩村,本人在城北一家铝合金加工点打工,骑摩托车上下班,下午6点左右下班。

    高翔组织了一次照片辨认,一名受害人确认其中的游应春就是抢劫猥亵她的嫌疑人。

    9月30日,游应春被调查人员“请”进了刑侦大队,对其家的搜查也同时进行,搜查人员提取了3部可疑手机,后都被证实是被抢手机。

    办案人员对其老婆也进行了询问,他老婆说,不知道他在外面犯了什么事,他每天早出晚归,一般是6点多点回家吃晚饭,但是最近经常深夜十一、二点回家,问他,他说有事加班。

    在铁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游应春交待了多次抢劫、猥亵单身女性的犯罪事实。

    不久,云黄区人民检察院已作出对游应春批准逮捕的决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