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雅文学 > 玄幻小说 > 平步仙路 > 第四十九章 战友
    群落山位居洞天福地,人杰地灵,山青水秀,乃是一方乐土。

    孙长空已经到了,而且到的很早。

    他很紧张,确切说有些害怕。

    他怕死,毕竟他还这么年轻。他还没有看遍尘世百乐,更没经历人间百态,如果真就这么死了,他会很不甘心。

    既然不想死,孙长空当然得做出一起保命的准备。

    在这之前,他先去了一趟衣装店。他不是去买衣服的,他是去做衣服的。

    这一回,孙长空可算是下了血本,他先是将那件仙人衣的边角料交了出去,又给了店家整整一万两黄金——这是他从半年来从丹郞儿得到的分红,他一分没花,竟全用到了做一件衣服上。这在一年之前,他根本不敢相信。可如今,却理所应当似的做了。

    当然,孙长空要做的不是一般的衣服。他需要一件救命的宝贝。

    杀千刀的火髯老儿抢了他的仙衣,他只得令寻他物。好在,上次孙长空并没有把仙衣残料都卖出去。这下,他有了翻身的本钱。

    在经过了一天的折腾,孙长空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衣服,一件黑色的上衣。

    这衣服很是轻薄,几乎感觉不到任何重量;它也很透气,就算夏天穿上也不会感觉闷气。可是,他最重要的功能并不是为了蔽体,而是防御。

    衣装店里的师傅花了一夜的时间,将那些仙衣残料拆成丝线,然后将它们嵌入到由天蛛丝织成的衣物之内。天蛛丝本就是极为坚韧,就算用八匹烈马也未尽拉得断一根天蛛丝。而由成千上万根这样的丝线制成的衣物,减伤减震的功效可想而知。

    但如果在这样的衣物里面再加入仙衣的成分,那结果就是未知的了。因为,没人做过。不过,那些师傅们也不知道自己手里的破布片是什么玩意儿。作了这么些年生意,他们懂得什么该知,什么不该知。他们只需要迎合客人的条件,然后尽力完成,不需要这东西是做什么用的,更不用知道这些东西会被用到什么地方上。

    就这样,孙长空穿着这件盗版的“仙衣”上路了。

    他走得很急,甚至都没来得及和王道人和三胖道别。他怕这一别,将会成为永别。所以他干脆不辞而别,这样他才走得安心,走得了无牵挂。

    可孙长空还是记记了一样:情。他的情仍被牵挂,他的情也在牵挂别人。方柔,一个另他割舍不下的人儿,却是令他这个血气才刚的男人一点拒绝的气力也没有。

    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用冒险,但同时他也就放弃了她,扯断了牵挂的情,这比撕出他的肠子然后用刀戳、用斧砍,用针扎、用碾滚还要痛苦。

    所以,他毅然决然地接下了这个看似不可能、实际更不可能的任务。

    马贼是什么人,那可是一个个杀人不眨眼、放火不屏息的畜生。他们要比自己这些整日在大院内借着修行之名干着混日之实的闲人们要凶狠一百倍。因为,马贼们每时每刻都要做着战斗的装备。虽然他们杀人,但也要提防别人杀他们。他们本就干着天理不容的勾当,怎能不小心天谴报应?

    因此,马贼的实战经验比他多,战斗技艺比他更精湛。而要命的是,这帮被叫做“畜生”的人,居然还是一群修行者。这就真的是太不妙了。

    所以孙长空已经做好了随时牺牲的准备。

    古人云,人故有一死,或轻于纤毛,或重于峻山。他不求自己的死能被世人记住,只希望在他死后,自己的爹娘亲友能少掉几滴泪水。

    他,还是那么的善良,就和孩童时候一样。

    孙长空进了宁州城,群落山就在不远的北面。他来这是为了做最后的修整,随便收集一些关于马贼的信息。

    事实上,他对马贼的情况一无所知。方惜时没和他说,他也没问。至于之前据说的援军,不管是苍北仙苑的,还是飘渺云巅的,他一个也没见着。

    有没有都一样,在孙长空看来,这一遭凶多吉少。多一个人,只不过多一个伤亡。自己小命都不保了,为什么还要拉一个垫背的呢?

    现在孙长空的心情是凄凉的,因为在最困难的时候他依无所靠。他甚至不能将心中的烦闷诉说给别人听。而街上的人,也像他的心一样,冰冷,惶恐。看见他的路人,就像见了鬼一样,赶紧跑开,生怕对方身上的衰气传染给自己。

    马贼已经弄得当地民不聊生,秩序混乱。这无疑又让孙长空坚定了剿匪的信念。

    但前路迷茫,他又该从何下手呢?

    就在孙长空伫立原地踟蹰沉吟的时候,身后的大街之上居然响起一串嘶鸣声和马蹄声。两种声音交织在一起,竟是格外合拍,好像有人刻意演奏似的。

    谁人会有闲情雅致用如此特别的方式在这“奏乐”呢?而这“乐谱”又是什么?

    马贼!

    孙长空几乎不假思索,而那乐谱正是取人性命的阎罗令。

    他依然没有回头,因为他怕控制不住自己拼命过去,他怕自己一回头就没有回头路了。可嘈杂渐近,他真的可以装作没有看见吗?对方也能装作看不见自己吗?

    咴儿,咴儿,咴儿,咴儿。

    笃笃,笃笃,笃笃,笃笃。

    咴儿,咴儿,咴儿

    笃笃,笃笃,笃笃

    咴儿,咴儿

    笃笃,笃笃

    咴儿

    笃笃

    马群越来越近,孙长空的心跳也越来越快。他的心跳声已经追上了马,恨不得立刻上前给予对方致命一击。

    他的手已经扶在腰间的琳琅之上。对了,他等护身衣的间隙,还去武匠铺修了一下受伤的琳琅宝刀。现在他的刀已经大病痊愈,只听他一声令下,就能在第一时间跳出刀鞘。

    可孙长空还是没动。

    因为马群已经停下了。

    接着,马上的人下来了,听脚步声有五个。且个个都是练家子、会武功的好手。单是落步的力量,就能轻易踩碎一个常人的肋骨,挥手的瞬间也能轻击断一棵碗口粗细的槐树。可他们都是嗜杀成性的,能要命的绝不留命,能杀人的绝不放人。

    “哎,前面那个,你来干嘛的?”

    说话的人一边向孙长空走来,一边朝他呵斥。他已经听到兵器出鞘的声音,听声静这应该是一柄长刀,因为刀鸣的时间很长,长得令人有些意外。人在紧张的状态下会感觉时间延长,今天他是真真正正地感觉到了。

    “说话,不说话就把你当叛乱分子……”

    就在那人气势正盛的时候,世界一下就静止了。人声,马声,全如同进了黑洞一样。孙长空的心都已经提到了天灵盖上,他的手在颤抖,心脏在咆哮,他的杀意已经通过刀柄传入刀刃,只要心念一动,他保证对方的首级立即搬家。

    “喂!”

    说时迟那时快,一只手掌毫无征兆地拍在他的肩膀上,而他的琳琅也在同一瞬间变声出鞘,刀气剑立即散成一遍,只在呼吸之间,大战便要开始。

    “高渐飞!”

    故事的走向总是那么令人意外,孙长空没有想到与自己兵戈相向的居然是同门的高渐飞。

    可看对方的面色,同样也是一片骇然,显然也是没有料到眼前的情况。他意识到了不对劲的对方,所以赶紧收招。

    好在孙长空并没有放手一搏,好在高渐飞保有些许余力,不然他们的招式就真的要斗在一起,谁伤谁忘可就未知了。

    待二人落定之后,孙长空这才高呼声道:

    “你怎么来了?”

    而高渐飞也是一脸怒相,心不甘情不愿地回道:

    “哼,要不是掌门之命,你就算用八抬大轿抬我,我都不来!”

    事情一下子变得明朗起来,原来眼下的高渐飞就是方惜时口中的援军之一。虽然还是心有余悸,但这时他的心情却是舒缓了许多。不是因为自己刚刚死里逃生,而是因为方惜时,不,应该是苍北仙苑并没有抛弃自己,一下子他变得神清气爽起来,之前的疲倦感也顿觉无碍,即使他已经一夜没合眼了。

    因为心情轻松了许多,所以孙长空的脸上又出现了以往的笑容,那是一股令人无法厌恶的暖意。高渐飞本要因为刚才的误会发作,却也一时提不上经常怒意来。

    “哈哈,都是误会都是误会,兄弟我给你赔不是。来来来,去喝酒去喝酒!”

    孙长空笑脸盈盈地走上前来,想要讨好对方。谁知,高渐飞居然躺着五人五马,十具尸体。不用想也知道,这些都是面前这位同门的杰作。

    只见这些尸首之上,全身上下没有外伤,只是在胸口左侧两寸的位置处有一血洞。血也不外流,只是将那创口充满便不再外溢了。

    见到这一幕,孙长空立即觉得从脚底到脖颈同时生出数道凉风,呼呼地往身体里灌。如果说自己刚刚背对着挨这么一剑的话,那么地上的尸体就要多一具了。

    “几日不见,这小子的功夫又见长啊!不知和是次二人比试的事情有没有关系……”

    对于孙长空的示好,高渐飞有些出乎意料。孙长空对他色肩搭背,他也挣脱不开。孙长空对他好言相对,他也不能听不见进去。就这样,这一对老冤家就这么推推搡搡地进了城心地带。